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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了50年的地补偿款居然全村人分享?看老汉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19-02-13 13:23:30

 

 

 

 

你能想象吗?自己种了大半辈子的土地,遇到征地拆迁时居然变成全村人资产,补偿款要全村人共享,这事儿,很尴尬啊……

 

所幸,咱们的当事人及时采取法律维权,避免了自身权益受损。

 

勤劳汉子荒山开地养活一家人

 

本期主人公是来自贵州省毕节市的王老汉。

 

上世纪60年代,王老汉从外地迁入毕节市某村,成为村里的村民,当时,公社里根据实际情况,拿出一块荒地让王老汉耕种,就这样,在这块长满杂草的荒地上,老王建了自己的房子,并将房屋附近的土地开垦耕作,自此开启了新的生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老汉完全融入到当地村民当中,大家也没把他当外人看,他的日子倒也过的优哉游哉,一家人老小靠着这10亩地过着小日子。

 

由于当时大家没啥产权意识,王老汉也并未给房屋及庄稼地进行确权。加上在那个年代大家缺粮缺钱就是不缺地,尤其是那种杂草荒坡,都是大家弃之不要的土地。

 

时间来到2018年,当地因开发需要,对王老汉一带的村庄进行征收,这下子事情来了!

 

因为征收涉及到补偿,且动辄就是N多万,当村里说到王老汉的土地时,不同声音出来了:

 

老王家一直没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而且耕种的土地面积又非常大,这很显然是属于全村人共有财产嘛,所获补偿费用应该由全村人共享。

 

王老汉一听也急了,地都种了几十年了,平时你们啥都不说,现在要拆迁了就说是全村人的,这不摆明了欺负人啊。

 

法律维权终获全部收益

 

王老汉纵是嘴上不服,但他一张嘴说不过全村人,看来正常渠道是难以获得补偿了,无奈之下,他选择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于是他委托了北京市盛廷律所的赵凤梅律师为其讨说法。

 

在前后多次沟通,仔细分析了王老汉面临的实际情况后,赵律师心里逐渐有了思路,认为可以从事实、法律、政策三个方面进行梳理,为王老汉行使土地使用权。

 

事实方面:196910月至今近五十年来,除王先生一家外,没有其他人占有、使用过此块土地;且村委会未向其发包其他耕地。

 

法律方面:该块土地使用权并未发生过变更,且王老汉一家耕种近五十年,可参考适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的规定。

 

政策方面:在1960年、1962年,中央都分别出台政策,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村里也可分配荒坡开荒种粮,解决社员生存问题。

 

但想法是好,实施的时候总会遇到点磕绊,赵凤梅律师向县相关部门发送的信息公开申请书被拒收,在此情况下,律师指导王老汉提起了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村中不断有人对该块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征收方不得不将该情况向省里反映,以避免征收工程受阻,得到这一重要信息后,赵律师马上向省里的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

 

经过一系列诉讼及非诉手段,最终,上级有关部门确认了王老汉对土地的使用权,由此,该块土地的征地补偿权益终于落实到王老汉一家。

 

 

 

律师说法:

 

有了土地没有权属证书在农民比较普遍,如果说以前大家法制意识不强可以忽略这个问题,那么在土地逐年珍贵的今天,你再不重视就不对了。

 

对此,盛廷律师给广大农民朋友提出如下建议:

 

1、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并不代表没有土地使用权。

2、遇到类似拆迁时,从事实、法律、政策三方面进行梳理,主张土地使用权。

3、视案件情况,诉讼与非诉手段并用,一切以明确权属为目的,有理有力有节的主张权利。

4、重中之重: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和证件!!!

 

                                         撰文:茂子

                                         编辑:渠旺鑫

                                         审核:李永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