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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杨强律师接受《法制晚报》采访

发布日期:2013-05-06 10:17:48

12月10日起“水晶皇”送检茅台事件(自称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营业部从业人员的“水晶皇”称香港送检茅台中塑化剂含量超标)在网络上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质疑。针对此事件,本所杨强律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的采访。杨强律师表示:“若‘水晶皇’确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营业部从业人员,那么他可能违反了证券法和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准则,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扰乱证券市场,茅台可要求证监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见http://www.fecn.net/2012/1210/91358.html)

北京律师质疑“水晶皇”送检茅台正当性

12月10日晚9点28分,一直自称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营业部从业人员的“水晶皇”,在其博客上贴出了茅台香港送检报告的打印版本图片,称送检茅台中塑化剂含量超标。此结果公布后,立即受到广大网友质疑。来自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杨强,则对“水晶皇”送检茅台的正当性提出质疑。

杨强是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发出上述质疑的。杨强表示,若“水晶皇”确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营业部从业人员,那么他可能违反了证券法和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准则,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扰乱证券市场,茅台可要求证监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我国《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对证券从业人员禁止行为早已具体规定。其中第一条就是“禁止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如果,“水晶皇”的行为,符合杨强所言“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最高会被处以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