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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毕文强律师应邀出席2010年首届中国业主与物业服务论坛会议

发布日期:2013-05-06 14:12:55

本所合伙人、社区房产业务部首席律师毕文强

毕文强律师解答参会人员咨询的物业问题

2010年1月19日,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社区服务委员会主办的“首届中国业主与物业服务论坛”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本所合伙人、社区房产业务部首席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服务工委、业主物业工作部法律中心副主任毕文强律师应邀出席了会议。并做了社区法律大会专题讲演。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房地产协会等单位的领导和业主代表也应邀到会。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服务进社区》。论坛旨在为推进业主互助,组建全国业主联盟;推进区分所有建筑物立法工作,就业主组织和权利提供指引;推进法律服务进小区,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提供法律支持;开展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工作;推进公益广告在小区落实;推进社区和谐工程,促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规范。

本次论坛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提交了《关于赋予业主大会法人资格的呼吁书》全文附:

关于赋予业主大会法人资格的呼吁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

社会兴旺则中国兴旺;社区安宁则中国安宁;社区和谐则中国和谐!

值此2010首届中国业主与物业服务论坛召开之际,来自全国的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齐聚与北京人民大会堂,共商产检社区和谐大计。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年初为全国人民描绘了现代化中国的宏伟蓝图,在2020年,中国的城镇化将达到70%,这是一个非常鼓舞人心的目标,也是中华民族准备伟大复兴的一个标志!

而城镇化的结果,则是将原来的居住方式全部打破,大量的新兴社区将出现在全国各个城市,因此,社区将承载这社会和谐的重任。

我们欣喜的看到,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社区中出现了大量的业主组织。这是在《物权法》出台后,激发了业主们管理自己财产的热情,这即是业主们对自身权益的觉醒,也是所有人热爱生活希望安居乐业的一个具体表现。

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快递的城市建设,作为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法理基础的社区,不管是业主、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对于社区中发生的一些现象都没有做好准备;对于这些新生事物,甚至是我们的政府主管部门也需要认真研究,边事件边摸索的。

通过这次大会,我们更欣喜发现,政府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都能够达成一个共同愿景;让社区更加和谐!基于这个共识,我们相信,对于社区治理的探索,会有一个光明前景。

而如何让社区更加和谐,则需要建立在社区有一个理性的认识。大会认为:对于社区这个事物,更多的是业主大量私有财产的集合,并由此产生的私人间的共同财产,这些共同财产安全问题、保值增值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社区内部安全、卫生问题都将使业主们团结起来,把社区当作自己的家园来进行建设。

为此,我们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郑重呼吁,依照《物权法》第75条之规定,尽快出台配套行政法规,确立业主大会这个业主组织在社会、社区活动中的民商事主体资格。真正解决社区结构治理中的主体问题,让社区治理更加完善!

希望我们国家更加繁荣富强!

希望我们的社区更加和谐安宁!

希望我们的业主更加幸福安康!

2010首届中国业主与物业服务论坛

201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