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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文强律师在《中国拆迁:行政权与司法权相平衡研讨会》上的发言

发布日期:2013-05-07 10:34:29

【本网讯】毕文强律师在《中国拆迁:行政权与司法权相平衡研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内容如下: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有幸能够在这样的一个论坛上谈一下中国拆迁中面临的问题,感觉非常激动。刚才几位专家在拆迁命题时,都讲到拆迁本身是一个民心工程,分别经过了50年代、60年代、80年代、90年代到现在;拆迁中出现了一些较为明显的变化,从群众积极欢迎拆迁,到现在拆迁中出现了若干的问题。究中原因,就是由于拆迁中出现了利益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各位专家倾向性的意见就是:规范行政权力,强化司法权威。关于这一点,我是举双手赞同的,结合自己的感受,还想提出一个观点请各位参考。那就是上述的方案需要法治土壤的培养。而在拆迁中,大量的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如何看待法律,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法治的实质善。

在这里,我想给各位讲一下我亲身经历的案例。

案例的主人公叫老宋,老宋是一个传奇,在他们村的近2000亩土地(这里边有大量的基本农田)被征用后,老宋就踏上了漫漫维权路,在认识我们之前,将近有一年的时间在外边跑;这期间,在北京就呆了很长的时间,因为怕被找到,就睡马路边、天桥下、公园里,为此还留下了病根,因为受凉经常咳嗽。

接待老宋后,我和同事杨律师赶到这个县城,看到了雄伟壮观的县政府以及政府广场,广场过后,是一条宽阔的护城河,这条河很奇怪,并不是东西走向,而是南北方向,以广场为源头,笔直向南,两边是刚刚建起的商业街道。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些都是老宋他们村的基本农田,连护城河都是在农田上挖出来的。

老宋说,本来县里搞新农村建设,他们是双手支持的,作为新城区中心,他们村得天独厚,按照道理老百姓都应该高兴才对;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因此从中获得收益,反而成为了三无农民,没地、没有工作、没有保障!

当一位老百姓问一位副县长,今后他们靠什么为生的时候?这位副县长说“可以拾垃圾嘛”。

另一位老百姓反映新建小区房屋偷工减料质量太差,当说起漏雨太严重的时候,仍旧是这位副县长竟然说“不漏雨,能叫房子?”

老宋说:于是老百姓愤怒了,当村支书带着政府的人再次征用他们所剩无几的土地时,老百姓自发的守在田里,不肯离开,在对峙了几天后,这些人撒走了。同时村头来了一辆车,村支书告诉大家,这是记者来了,有冤可以申冤。于是老百姓一拥而上,纷纷想抢着见到记者,反映情况。

但没有想到,下来的是当地警察。后来,警察把几个带头的人抓走了。

再后来,这几个农民以非法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判了刑。

于是,再也没有老百姓敢出来守田了,就剩下了一个老宋。

当老宋讲完上述经历后,几乎是以哀求的方式,要求我们提供法律帮助。

在离开这个县城时,我们要求,他们必须相信党的政策,相信法律,必须学习法律,不可以再像以前那样,去用身体对抗,并给了他们一些法律条文,要求他们背。

没有想到,发现老百姓学习法律的热情真的很高,用他们的话讲,学法是有用的。至少派出所的人没有敢再把他们怎么样。每次派出所的人来,他们就用警察法来应对。不再害怕这些人的恐吓,其他村老百姓也看到了法律的威力。虽然完全离解决他们的问题还有一段距离,但这种学习法律的热情,相信法律态度,已经让他们慢慢找回自信与尊严!

所有文字都是苍白无力的,让我们来看看这些没有文化的农民的顺口溜吧!

顺口溜三:

要想把地征,必须先办证;

先占后征,真呀真要命;

生活没有保证,社会咋安定;

法律是个宝,我们要学好;

法律很重要,我们要知道;

知道重要性,信心才坚定;

坚定到啥时候?坚定到生活有保证。

良田栽花草,不能充饥饱;

挖河看风景,害苦老百姓;

平地堆成山,不能挡吃穿;

住楼没有钱,不能挡饥寒;

农村搞开发,没地没有家;

苦了老百姓,人人来学法;

现在挣钱难,垃圾都要钱;

一元三个馍,老少咋生活;

要想来发家,全靠咱大家;

编个小曲唱,俺也不违法。

顺口溜二:《法律给保障》

律师给经典,村民整齐站

贫穷变前程;

腐败富足变地域;

国家法律真是好;

严惩腐败分子少不了;

胡主席给撑腰;

温总理给温保;

代代永远要记牢;

土地法三证全,规划、立项、土地批准文件都得全;

拆迁法,先安置,付足钱,不违法,有安全;

上级领导英明判,生活保障才能算;

感谢领导给公道平安,讲和谐加温保;

让我们村民永远望(忘)不了。

事实上,自从村民依法维权后,当地政府领导认识到确实存在问题,并组织县政府工作小组,多次与村民代表及律师沟通,已经初步达成共识。更让人欣慰的是,就在5天前,村民告诉我,他们的维权代表已经通过村民选举顺利进入村委会了,这个过程中,当地政府也表现出了配合与支持的态度,并且表示,要对村民的致富提供各种帮助。

像这种案件,盛廷每年会遇到很多,盛廷的承办思路: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重视现实问题,在地方政府与被拆迁人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为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的运行找到一个最佳的结合点,让其变的可行。

我们在办案的过程上,切实的体会到,目前的社会矛盾有其共性,也有特殊性,但无论如何,提倡社会问题法律化解决,是有效化解矛盾的方法;相反,把社会矛盾社会化甚至政治化,只会让矛盾越积越深!

如果我们把拆迁放在10年的跨度下剖析,就需要了解政府大力推动城镇化这个背景,这个格局中,利益分配的公正与平衡是目标,手段是行政权力的规范与司法权威的树立;

如果我们把拆迁放在30年的跨度下剖析,就必须建立在改革开放这个大背景下去思考,就能够了解这中间需要平衡经济发展、法律完善、体制公正三个层面的关系设;

如果我们把拆迁放在300年来看;可能会看到:中国社会打破了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正在向法治国家迈进,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守法公民!所谓守法公民,就是有法治意识,信仰法律,用法律来维权更愿意用法律来化解矛盾的现代公民,这才是中国法治的基础。只有从这个角度看待中国拆迁中的维权行为,才会找到真正的平衡与和谐!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