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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采访毕文强律师

发布日期:2013-05-07 11:22:49

本报讯(实习记者王梅)前天,一辆物流公司货车在农展馆内被扣留近10个小时。事因该车驶进农展馆大门时,剐落展馆大门一角的琉璃瓦,农展馆要求货车交出5000元保证金才能离开,司机拒绝此要求后,货车遭到展馆扣留。

前天下午2点左右,货车司机史先生到农展馆,准备运出馆里展览的医疗设备模型。在进门时货车尾部右侧不小心剐到农展馆大门屋檐,致使屋檐一角的几片琉璃瓦掉落。

事故发生后,司机史先生致电交警,交警赶到勘察现场后开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告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货车的保险公司也到现场拍照定损。但农展馆方要求货车必须交出5000元保证赔偿金,才能离开。货车司机认为此要求不合理,并且自己身上没有带这么多钱,所以拒绝农展馆要求。其间,货车所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宋先生前来处理。宋先生称,他晚上9点左右赶到那里,曾和农展馆多次交涉,并保证一定会赔偿。但农展馆不理会他的说法,执意要求交出5000元保证赔偿金才能离开。随后,宋先生报警,麦子店派出所三次赶到现场协调,均未协调成功。因此货车遭到农展馆的强行扣留近10个小时。

前晚,11点左右,麦子店派出所和交警再次来到农展馆进行协调。一名交警称,事故已经认定货车方全责,货车方已许诺赔偿,货车上了保险,理赔事项农展馆应和保险公司交涉,农展馆这样的扣留行为是不合法的。随后,货车驶离,但农展馆一相关负责人再次确认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才放宋先生离开。

对此,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毕文强律师称,农展馆扣留货车的行为属侵权,已违反了《民法通则》物权方面相关法律。货车属公司的合法财产,虽然车子碰损了琉璃瓦,但交警已经作出责任认定,并且保险公司也将定损进行赔偿,农展馆可以根据这些依据索赔。

毕文强表示,“现实中,我们能理解农展馆的行为初衷,害怕司机定损后一走了之,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农展馆行为是侵犯司机或公司财产的行为。”毕文强称,农展馆经警方协调无法处理可以到法院起诉。货车公司有权要求放车,并且可以针对农展馆扣车引起损失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