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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私自拆除拆迁户院墙被刑事立案

发布日期:2013-05-07 11:24:23

【本网讯】本所潘金忠律师、杨强律师代理的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刘珍姐旧村改造拆迁安置纠纷一案,因开发商擅自拆毁委托人院墙、院门,致使委托人财产受到毁损,对委托人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潘金忠、杨强律师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次与河北市公安局交涉,现就此事,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作出新公治立字(2012)133号立案决定书,对相关责任人毁坏财物行为予以刑事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