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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所主任毕文强律师点评光明网《4岁女童幼儿园被同桌铅笔戳眼 家长殴打园长》

发布日期:2013-11-06 10:19:30

【本网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培基双语幼儿园4岁女童幼儿园被同桌铅笔戳眼,家长殴打园长的新闻时间见诸报端。4岁女童在幼儿园上课时,被同桌意外用铅笔戳伤眼睛。女童家长在向幼儿园方索要原始病历时,与园方发生肢体冲突。几日后,园方以对方威胁园内人员人身安全为由,向该女童下发了退园通知书。

本所主任毕文强律师就此事件,接受了京华时报记者的采访。毕律师表示:园方做法属滥用权力。幼儿园方有收取学费的权利和给幼儿提供教育及看护的义务。对于家长与园方起冲突而让幼儿退园,属于幼儿园方滥用权力。毕律师称,若幼儿家长与园方起冲突,园方应与家长进行协商,而不应以让幼儿退园的方式解决。毕律师同时指出:幼儿在幼儿园内受伤,无论其是否为意外,幼儿园都要承担看护不当的责任。而对于幼儿的损失赔偿数额,则要依据其实际损失,使用正规法律程序方能判定。 

原文链接:http://sd.ce.cn/jsxw/201310/14/t20131014_1139676.shtml